2022年8月1日 星期一

有關調解業務,公發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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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手調解秘書這份業務後,免費收到的公發書

<<鄉鎮市調解法令解釋彙編>>
短評
這是調解業務最重要的一本,按法條順序編列法務部的歷年函釋,主要應用在調解行政方面,如遴聘委員,調解書送法院核定等。
筆者常從這裡找依據。

<<鄉鎮市調解常見問答手冊>>
短評
輕薄短小,這本是給一般民眾看的
但很重要的問題,如委託書是否可以撤回刑事告訴?答案是可以,但必須使用法務部版本的委託書。前述的法令彙編找不到函示。反而在這本書有解答。

<<法院宣告鄉鎮市調解無效及撤銷調解事件訴訟案例選輯>>
短評
可以當成故事書來看
無效大部分是委任有問題,撤銷則是意思表示有錯誤。


<<調解事件法院不予核定案例選輯>>
短評
法院的駁回,一級一審、不得上訴、沒有再審、更不得聲請釋憲。
最大的困擾是,法院只會說「不可以這樣記」,但很少指示「怎麼記才對」。

<<民事調解事件導引手冊>>
短評
針對的是民事訴訟法上的調解,偏重在調解技巧上,以調解委員為閱讀的對象。
裡面的筆錄例稿蠻實用可參考。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法令彙編>>作者:保險事業發展基金會
<<交通事故處理實務Q&A>>作者:姜運䄊(示志)

短評
因為調解會收到的大多是交通案件,有關交通事故的書也會送一本過來。

雜誌類:
<法務通訊>、<司法周刊>
短評
一開始有當考試用書看一下,可以當成司法新趨勢,內容正經八百,業務上也用不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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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附錄各書的目錄
有點多,沒興趣不用往下拉

<<鄉鎮市調解法令解釋彙編>>
目錄
一、鄉鎮市調解條例
二、法院移付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辦法
三、法院適用鄉鎮市調解條例應行注意事項
四、鄉鎮市調解績優人員獎勵要點
五、法務部鄉鎮市調解獎勵金核發要點
六、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幹事設置基準
七、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委員遴選及優先續聘參考指標
八、相關行政函釋
九、鄉鎮市調解條例―英文版

<<鄉鎮市調解常見問答手冊>>
目錄
Q1什麼是「鄉鎮市調解」?
Q2到調解委員會調解,需要繳交費用嗎?
Q3哪些糾紛可以到調解委員會調解?
Q4為何離婚事件得經法院調解,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卻不能受理?
Q5經法院判決(含已確定及尚未確定)之民事事件,可以再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嗎?
Q6應向哪個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Q7什麼人可以擔任調解委員?有什麼資格限制?
Q8發生車禍時,當事人得否向處理交通事故的警察機關申請提供他造當事人住(居)所地址資料,以利聲請調解?
Q9鄉鎮市調解進行之程序為何?
Q10收到鄉鎮市調解委員會之調解通知一定要去嗎?不去會怎麼樣?
Q11調解委員會能否作成判決或裁決?會不會強迫當事人接受對方的要求?
Q12如果調解不成立,未來到法院訴訟時,調解過程中講過的話或讓步,會不會影響裁判結果,或當成裁判的根據?
Q13調解進行時,當事人得否錄音、錄影或攝影?
Q14當事人如為未成年之限制行為能力人,應如何聲請、參與調解程序?調解書應如何簽章?
Q15經過調解委員會調解成立的案件,有什麼效力?如果當事人一方不履行調解書內容,他方如何處理?
Q16調解委員會影印留存當事人身分證明文件,且於調解書(筆錄)中記載當事人的個人資料,是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Q17如當事人委任代理人到場調解,代理人是否有權代理本人撤回告訴乃論之刑事告訴?
Q18調解成立後作成調解書送法院審核,法院會如何審核調解書?
Q19調解時如民眾並未提出刑事告訴,是否仍應簽署撤回告訴狀?
Q20告訴乃論之罪有一定的告訴期間,如果去調解委員會調解,而調解不成立時,已經超過告訴期間,此時再向地檢署提起告訴,會不會因為已經超過告訴期間而不能告訴?
附錄:
鄉鎮市調解相關法令
一、鄉鎮市調解條例
二、法院移付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辦法
三、法院適用鄉鎮市調解條例應行注意事項
四、鄉鎮市調解績優人員獎勵要點
五、法務部鄉鎮市調解獎勵金核發要點
六、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幹事設置基準
七、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委員遴選及優先續聘參考指標

<<法院宣告鄉鎮市調解無效及撤銷調解事件訴訟案例選輯>>
目錄
《法院宣告調解無效事件》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5年度上字第133號民事判決〈未經合法代理〉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0年度重上更(一)字第36號民事判決〈未經合法代理〉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調訴字第1號民事判決〈未經合法代理〉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調訴字第7號民事判決〈未經合法代理〉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調訴字第2號民事判決〈未經合法代理〉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254號民事判決〈未經合法代理〉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5年度他調訴字第1號民事判決〈未經合法代理〉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5年度他調訴字第2號民事判決〈未經合法代理〉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豐原簡易庭94年度豐簡字第748號〈未經合法代理〉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中壢簡易庭91年度壢簡字第327號〈未經合法代理〉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105年度湖他調簡字第1號民事判決〈未經合法代理(逾越代理權限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91年度板簡字第1582號民事宣示筆錄〈未經合法代理〉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1年度他調訴字第1號民事判決〈未經合法代理、當事人之一方不能為有效之意思表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2227號民事判決〈當事人不適格〉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8年度簡上字第1號民事判決〈調解書修改後未經當事人確認同意、內容未臻具體明確不適於強制執行〉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調訴字第2號民事判決〈更正後之調解書內容欠缺兩造合意〉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士林簡易庭93年度士簡字第873號民事宣示筆錄〈兩造未成立如調解書所載之內容〉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1年度訴字第138號民事判決〈兩造未成立如調解書所載之內容〉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85年度訴字第487號民事判決〈兩造未成立如調解書所載之內容〉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4年度訴字第3949號民事判決〈兩造未成立如調解書所載之內容〉
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重上字第686號民事判決〈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3年度訴字第194號民事判決〈未經調解委員調解〉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1年度訴字第1021號民事判決〈未經調解委員調解〉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5年度上字第146號民事判決〈當事人之一方無自主意思能力成立調解〉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竹北簡易庭102年度竹北簡字第143號〈調解成立內容係當事人之一方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新店簡易庭109年度店他調小字第1號民事判決〈以法律上不能之給付為調解書內容〉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100年度雄簡字第2064號民事判決〈冒用他人名義簽立調解〉
《法院撤銷調解事件》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7年度上易字第427號民事判決〈對於重要爭點有認知上之錯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108年度板簡字第2048號民事判決〈對於重要爭點有認知上之錯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108年度北他調簡字第2號民事判決〈對於重要爭點有認知上之錯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184號民事判決〈對於重要爭點有認知上之錯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101年度重簡字第438號民事判決〈對於重要爭點有認知上之錯誤〉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100年度鳳他調簡字第4號民事判決〈對於重要爭點有認知上之錯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中壢簡易庭100年度壢簡字第258號民事判決〈對於重要爭點有認知上之錯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94年度板簡字第2584號民事判決〈對於重要爭點有認知上之錯誤〉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104年度彰簡字第7號民事判決〈當事人意思表示錯誤〉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北港簡易庭101年度港簡字第103號民事判決〈當事人意思表示錯誤〉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新竹簡易庭104年度竹簡字第482號民事判決〈當事人受脅迫而為調解〉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108年度板簡字第1476號民事判決〈當事人受詐欺而陷於錯誤〉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108年度南他調簡字第2號民事判決〈當事人受詐欺而陷於錯誤〉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士林簡易庭105年度士他調簡字第1號民事判決〈當事人受詐欺而陷於錯誤〉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7年度簡上字第314號民事判決〈當事人受詐欺而陷於錯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102年度北他調簡更(一)字第1號民事宣示筆錄〈當事人受詐欺而陷於錯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1826號民事判決〈當事人受詐欺而陷於錯誤〉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簡上字第143號民事判決〈編按:本件判決雖未准予撤銷調解,但認為當事人成立調解之意思表示範圍僅及於調解當時已知之傷害,並不及於嗣後發生之傷害,故權利人得就嗣後發生之傷害部分另為請求〉
《附錄》
鄉鎮市調解條例

<<調解事件法院不予核定案例選輯>>
目錄
一、不得受理調解之事件
二、調解當事人相關問題
三、調解成立內容相關問題
四、所附證明文件相關問題

<<民事調解事件導引手冊>>
目  錄
第壹篇法規篇
第一章調解事件通常注意事項1
壹、調解委員方面1
貳、調解事件當事人方面4
一、管轄4
二、當事人5
參、調解事件成立之內容11
一、聲請調解之權利義務主體11
二、聲請調解之標的12
三、調解成立之內容13
第二章常見調解事件類型注意事項25
壹、車禍事件25
一、程序方面25
二、實體方面25
貳、消費借貸事件33
一、程序方面33
二、實體方面34
參、給付管理費事件37
一、程序方面37
二、實體方面38
肆、合會40
民事調解事件導引手冊
一、合會可分為單線型合會及多線型合會40
二、會首及會員須為自然人40
三、未成年人不得為會首,亦不得參加法定代理人之合會40
四、會首不得參加自己的合會40
五、合會之契約當事人原則上為名義人40
六、會員交付會款之期限41
七、會首及會員原則上非經全體同意不得退會或轉讓41
八、會首倒會時之處理41
九、會首就死會會員之會款應負連帶責任43
十、死會會員得先主張與對會首之債權抵銷43
十一、活會會員得請求標息43
十二、關於合會調解筆錄,宜注意之應記載事項44
伍、拆屋還地(含請求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44
一、拆屋還地之房屋坐落位置須明確44
二、調解程序筆錄所載拆除之範圍不得以自繪圖樣為準45
三、調解程序筆錄中定著物應記載為拆除,非定著物則應記載
騰空45
四、拆除之對象為定著物時,亦應以測量圖為附件46
五、土地為共有時應記載將土地返還全體共有人46
六、調解程序筆錄宜儘量避免約定水池或土方之回填46
七、調解程序筆錄宜儘量避免約定將水泥地剷除或回復原狀47
八、無權占有人不得請求補償金47
九、無權占有人限於實際占有之人,僅戶籍設於該處者非占有人47
十、違章建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有權拆除之人48
十一、房屋納稅義務人非必為房屋所有權人49
十二、房屋增建部分占有他人土地仍有拆除義務49
目錄
十三、土地及房屋分別出賣,房屋即為有權占有49
十四、拆屋還地之不當得利50
十五、共有人知或可得而知其前手有分管契約即不得再請求拆
屋還地51
十六、土地已成既成巷道51
十七、消滅時效51
十八、時效取得地上權51
十九、國有土地之請求權人52
二十、若經實地勘驗測量結果,所應拆除之越界建築部分面
積狹小損害甚大時(例如須拆除部分,為其房屋之主
要樑柱)53
二十一、請求拆除越界建屋之相關法律規定53
陸、租賃契約54
一、房屋租賃54
二、土地租賃57
柒、使用借貸60
一、約定房屋或土地使用人負擔稅捐者,非租賃契約,僅成立使用借貸60
二、行政機關任職而配住職務宿舍均係使用借貸契約61
三、職務宿舍如係未經保存登記之建物,其範圍仍以測量為準61
捌、分割共有物61
一、應以全體共有人為當事人61
二、分割方案應經地政事務所測量始屬明確62
三、不得抽象概括記載分割方案62
四、應注意事項63
五、宜考慮以共有物使用現況作為分割方法64
六、分割方案中由部分共有人保持共有必須記載明確65
民事調解事件導引手冊
七、關於共有之「耕地」辦理分割時,應注意下列事項65
八、已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未經解除農舍套繪管制者,
不得辦理分割68
九、分割後之土地不宜為袋地,宜有適當通路70
十、應注意有無最小分割面積之限制71
十一、應注意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之限制規定71
十二、數筆土地合併分割宜注意下列限制73
十三、共有人之應有部分若由法院實施查封中,不得成立調解74
十四、原物分割後之物須具有經濟上利用價值,未受分配或
分配不足,得以金錢補償75
十五、分割之共有物若為建物時,應注意下述限制76
十六、共有人之點交、登記義務76
十七、應有部分之抵押權或其他負擔宜併予處理77
十八、由共有人一人價購其他共有人之應有部分78
玖、相鄰關係78
一、漏水糾紛78
二、確認界址80
三、通行權事件81
四、土地使用事件82
拾、買賣契約82
一、不動產買賣82
二、動產買賣98
三、消費糾紛99
拾壹、工程承攬糾紛101
一、工程瑕疵糾紛101
二、工程遲延糾紛101
目錄
第貳篇技巧及例稿篇
第一章常用之調解技巧103
壹、開場白104
貳、讓當事人陳述其想法及需求106
參、儘量使當事人提供多數個調解方案選項111
肆、拉近兩造條件差距117
第二章調解時常見之疏忽123
壹、程序方面123
貳、實體方面125
第三章常見調解事件類型注意事項134
壹、車禍事件134
一、調解時可使用之調解技巧及常見僵局建議解決之道134
二、車禍損害賠償調解筆錄之製作139
各式車禍事件調解筆錄之參考例稿152
貳、消費借貸事件158
一、調解時可使用之調解技巧及常見僵局建議解決之道158
二、消費借貸(清償債務)調解筆錄之製作163
各式清償債務調解筆錄之參考例稿168
參、給付管理費事件174
肆、合會174
合會調解筆錄之參考例稿174
伍、拆屋還地(含請求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175
一、可使用之調解技巧175
二、依兩造實際利益,建議多種可行的調解方案175
各式拆屋還地調解筆錄之參考例稿177
民事調解事件導引手冊
陸、租賃契約181
一、調解時可使用之調解技巧及常見僵局建議解決之道181
二、租賃糾紛調解筆錄之製作182
租賃事件調解筆錄之參考例稿184
柒、使用借貸185
使用借貸事件調解筆錄之參考例稿185
捌、分割共有物187
分割共有物事件調解筆錄之參考例稿187
玖、相鄰關係190
一、漏水糾紛190
二、通行權事件192
確認通行權事件調解筆錄之參考例稿192
拾、買賣契約194
一、不動產買賣194
不動產買賣事件調解筆錄例稿199
二、動產買賣201
買賣移轉車輛所有權之調解筆錄例稿201
拾壹、工程承攬糾紛202
拾貳、債務人異議之訴之調解202
一、債權人異議之訴注意事項202
二、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之調解筆錄宜注意事項202
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之調解筆錄例稿203
拾參、民法第244條事件(債權人撤銷債務人之詐害債權行為)
之調解204
一、說明204
二、製作調解筆錄宜注意事項205
目錄
民法第244條事件之調解筆錄參考例稿207
拾肆、債務人提起確認票據債權不存在事件之調解208
確認票據債權不存在事件之調解筆錄參考例稿209
拾伍、妨害名譽事件之調解210
妨害名譽事件之調解筆錄參考例稿212
拾陸、其餘常見之調解條件216
一、保密條款216
二、終局解決兩造間就某契約(事件)法律關係紛爭之拋棄條款217
三、撤回假扣押執行、並同意對方取回擔保金之條款219
法院依民法第194條酌定非財產上損害賠償金額之
分析報告221
法院酌定影響慰撫金金額之因子分析一覽表223
附件-相關參考法令
壹、民事訴訟法調解程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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