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9日 星期六

當事人想改期

當事人想改期

The_members_want_to_change_the_mediation_session

像筆者這樣的小所,調解秘書要身兼數職(至少都會兼公寓大廈),只能固定排某星期的半天,常有民眾事後打電話來要求改期,說原定日期有種種理由沒辦法來。

有一件地檢轉介的的案件,被告方說在住院,原定日期沒辦法來公所,什麼時候出院又不知道,請他委託代理人也找不到合適的人選,筆者只好告訴他,會請地檢署的人再跟他聯絡。調解期日筆錄照做,記他未到,送回去地檢署。


什麼是小所,請參考
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幹事設置基準:「二、(二)每增加一百件,得增置幹事一人。但最多不得超過三人。」
法務部鄉鎮市調解獎勵金核發要點「三、各直轄市、縣(市)當年度之調解成立件數低於一千件者,其各名次之分配點數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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